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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在农村,村周围有山,这些山归不同的组管理(组是比队更小的一个集体单元)。现在我们组一座石山被别人开采了,请问,他们是不是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如果要去争取利益,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另外,我知道石头资源为国家所有,对于这种不可逆的资源,如何获得他的使用权(开采权)? 注:他们属于越界开采石头资源。 期待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经济相关
2009-02-07 16: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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