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没有登记,但有了一个两岁半的孩子,男方不要我和孩子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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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的情况看,你们之间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这种同居关系。但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可主张按共同财产分割,其中一方生活特别困难的,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对于非婚生子女,你们双方都有抚养义务,未抚养孩子方应当按规定支付抚养费。以上意见供你参考,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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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男方抚养孩子,或者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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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男方还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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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小孩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你可以以小孩的监护人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小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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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