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近20年,有一女今年18岁。我们是做水产生意的,存款有七百多万,有辆宝马车,是2004年买的,还有三套房子和两个门面。上个月我和她签了协议离婚,我给她400万和两套房子,车归我。结果她把钱拿了却不去民政局办手续,请问我能离婚吗?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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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张律师为你解答如下:
原本,你应该在民政局和她签字离婚的同时或之后给她钱最好,在目前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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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离婚,起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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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感情确实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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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应该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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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院出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离婚协议。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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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你可起诉离婚,经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可解除你双方婚姻关系。
2、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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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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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