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婚前(2005年)一起买的房子,写的是2个人的名字。2006年结婚的。现在(2009年)我老婆提出要离婚,而我无过错,我也不愿意离婚。如果我提出要整套房子的产权,法院会支持我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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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涉案的房产为,婚前共同财产,你提出要整套房子的产权,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在离婚过程中,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共同财产的分割适用的其他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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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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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产权证书为准,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产权证书是两个人,所以两人均为产权人,你的要求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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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房产属于婚前共同共有的房产,不在婚姻法的处理范围,但你可以通过其他诉讼的方式要求分割该房产。但你不一定能得到房子,可能将房屋价值的一半算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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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