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在结婚四年后就离婚了,财产也分清了,后来两人又在一起共生活了十一个年头,对外都是以夫妻名义相称,现在我们关系又闹疆了,他提出要分手,我想问一下,关于财产方面的问题,我是不是能分到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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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你们这是同居关系,如果有财产纠纷可以起诉至法院,同居生活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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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复婚,按同居处理,财产各是各的,不按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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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复婚的按同居处理。
分手后财产分割不按共同财产处理,个人拿回个人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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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就是同居关系,财产各归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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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复婚,同居期间共同所得,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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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住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可以分得共同劳动经营所得。安徽淮南市律师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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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