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从小在姥姥姥爷家长大,成年后我和母亲也住在那边,互相照顾。但我母亲是姥爷的继女。房子是姥爷单位的宿舍,前几年是我母亲和我姨共同购买。前几天我姥爷去世了,我才知道我姨是姥爷和姥姥再婚前抱养的女儿。而她自己似乎还不知道。想请教您,这种情况的话,财产该如何分配呢?是否应该告诉我姨真实的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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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养子女和继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你的姥姥、母亲及阿姨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第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照顾老人比较多的可以要求多分;第三,你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在的情况下,你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你对老人的照顾比较多,也可以适当的提出财产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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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与养子女一样同样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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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与养子女都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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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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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和养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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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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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和继女都平等的享有继承资格,应该平等继承。如果你母亲对姥爷姥姥尽赡养义务可以要求多分。 你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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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人照顾比较多的非继承人, 可以要求得到一些老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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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意见供您参考.
1、您母亲和您姨还有您姥姥都是合法的继承人
2、您姥爷的财产扣除一半属于您姥姥,剩下的一半是遗产,可以继承,平均分配。
3、应该告诉您姨真实情况,人之常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远胜于物质利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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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