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将家中钱款全部卷走离家数月至今未归,现在我起诉离婚,我儿子16岁,儿子坚决要跟我妈妈,儿子说妈妈要饭都跟妈妈,现在我的情况是无固定工作,无住处(从小孩上学到至今都住在妈妈家),离婚时法院会将儿子判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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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按照你的描述,你只要对如何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需要作出合理安排,法官会将孩子判给你,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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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年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时随哪一方生活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因此根据孩子目前的态度,有可能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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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如需要帮忙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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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