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爸爸在医院动过手术脑盖骨被解掉两块我们找医院要脑盖骨时被医院扔掉了我请问他们医院没有经过家属同意扔掉了脑盖骨可改有法律责任
-
你好!有争议,医疗机构一般当作医疗废弃物处理,但民法专家多主张属于特殊的物应当由病人处分。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此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上述规定虽然是针对特定物的,有参考价值。
-
1.是存在争议.
2.根据民法原理和物权原理,未经物的所有权人同意,擅自扔掉,应当承担责任.但各地法院会对脑盖骨是否属物,有不同的看法.
-
根据民法原理,人体组织与身体分离后属于物,医院未经物的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应当承担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