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当时年纪也很小刚20岁再加上自己怀孕了就和被那个男的说服和他走了,他父母知道我们去哪里但是不肯告诉我的父母,后来父母迫于无奈同意了我们在一起同时收了两万元的彩礼钱。男方有举办婚礼请客吃饭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现在由于一些情况我们不能再共同生活,请问彩礼钱是否要退还。不过我们有一个女儿两岁多,这样我(女方)能少退一些彩礼钱吗?还有如果我要抚养女儿需要那些条件。同时男方还威胁我要找社会人收拾我的家人及亲戚,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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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彩礼已经不能退回;
2、但是你可以找对方要孩子的抚养费;
3、若产生矛盾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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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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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这种关系是什么时候建立的,请说清楚一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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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属于赠与你的,不需要退还。
按照法律规定2周岁的孩子应当判归母亲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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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无需退还。如果你要求抚养女儿,需具备有住房及固定收入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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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需要退还,2周岁的孩子应当判归母亲为宜但需具备有住房及固定收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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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