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远房亲戚几年前说给我跑工作,先后给我要了40万元钱,2006年11月我看跑不成,就提出要钱,她当时说没钱,就给我打了个借条,她的两个老表在借条上签了证明。我去年给她要借款,她以给我跑了工作花了钱为由拒绝还款,(她确实帮了我一些小忙,我愿意给她拿10万元作为感谢,但她只认还我10万元),我妻子看她想赖账,去年11月份接了她10万元,还钱时我没在场,我妻子给她出具了证明(证明的大致意思是我妻子代表我证明以前这个远房亲戚借的款已经还清),我妻子把一个复制的假借条给了她。我近期给她要剩下的钱,她说已经和我的妻子达成协议,已经还清了,拒不还款,请问我该怎样追回我的借款,我妻子给她写的证明有效吗?我还能不能用我的借条起诉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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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困难。虽然借条还在,但是对方有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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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给她写的证明无效,你能用借条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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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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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具体的情况,最好还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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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