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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一个煤矿的临时工,于2008年7月13号在工作面砌石墙时被石头砸伤。事后经医院诊断右脚的左右踝骨骨折,右小腿下部骨折,当时因队长瞒报工伤,所以住院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均为自费。后又因合同终止(终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但身体已落下残疾,不能从事体力工作。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9-02-03 19: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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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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