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腊月结婚,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到现在我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了,现在男方提出要离婚,请问我们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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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为法律所保护,所以也谈不到赔偿.但如果解除同居关系,可就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双方对所生子女都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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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你可以要求赔偿 他有责任对你负责 实在不行就把小孩生下来 抚养费个人一半 或者是给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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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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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了孩子的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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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