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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家庭现在我和现有她5岁大的小孩生活在一起,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我们现在不能再生育了。收养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09-02-02 17:45:3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但需要经过小孩的生父同意,难度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你既然与小孩生活在一起,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属于受法律的父女关系,小孩将来也有赡养你的义务。
  • 不可以收养该孩子。你们不符合收养人条件。《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 无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收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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