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我应聘朱记烧烤做杂工,第一个月七百,之后并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第一个月到9月11日开的工资,可是只开了8月份的20天工资,说是按月开的工资,只结到月末.给我每个月按800开的550元。说我干活好给涨一百。我家是农村的想回家收地,所以我提前跟老板说我干完这个月(也就是干到9月末)就不干了,老板不同意但是说可以给我假回家收完地可以回来再干,但是这个月工资只给我开二百,剩余的做抵押,怕我不回来,由于我不确定回家之后能不能再回来,如果不回来压的工资就没法要了,这样一直也没有与老板达成一致。所以我跟老板说我不准备回家了继续干下去,可是9月27号老板告诉我可以回家明天不用来了。我跟他要工资他说:“咱家是正规公司有专门的会计做帐之后才能给你开出工资,你下个月10号来领工资吧”我到10号来领资却说没有钱又让我15号再来,15号我来的时候,又说我违约工资不给了。我想问问像我这样没有劳动合同,对方现在都不诚认欠我工资的情况,到法院能打赢吗?诉讼费用得多少?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我都去过了,像我这样没有书面证据人家不受理,而且把我都撵出来了,态度极其恶劣。感觉这些部门不是为我们这些农民工开的。
-
你应先行收集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证据妥当,劳动仲裁部分应当受理,如你所述的是事实,仲裁机关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
能否有人能证明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