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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向我区的各大中专院校拨付助学金,特困家庭,单亲及残疾的同学优先,每人每年可获得1500元的助学金;时间都过去一年了,可获得的同学刚得700元,还有800元的助学金,迟迟都没有到学生的手里,许多同学认为很奇怪,学校也不作任何的解释.请问学校的做法对吗?并且了解到有部分学校以各种理由:如:强行交水电费,资料费,培训费以及介绍费等,助学金都还没发放到学生的手中,都被扣完了,有的学生已经交了学费也被扣,叫学校多还少补,校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请问学校有违法律吗?有的话,是哪条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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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0 21:03: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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