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9,我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事情经过:当时我驾驶一辆奇瑞QQ从北向南行驶。速度:50-60公里/小时,在我前方有一辆摩托车也在行驶,摩托车上共载4人。无牌无照。我准备超车时前方无车辆,我打超车指示灯并鸣笛,摩托车向路边行驶,但当我超车离摩托车约10米时,摩托车突然向路中行驶,这时对面驶来一辆小行货车,我为躲避小行货车驶向路东避让,后驶向路西把摩托车闯倒,造成摩托车上的人两个轻伤、一个小腿骨折,摩托车损坏,我的车两门及玻璃损坏,我车上两人轻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