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小企业主,主要经营手机模型的制作与销售,在今年1月帮一家手机设计公司制作手机模型,一共做了几十套,每套都有制作合同,每张合同都有他们公司负责这块的项目经理的签名,但没有盖公章。并且每次送货过去都是开了发票和送货单的。我这边都有底单;我开的发票在次月就记账报税了。合同上写的支付货款方式为月结。按照合同付款应该是今年2月底之前到账,为此我打了很多电话去催过,他们公司一共欠款8万多一点,因为我经常电话催款的原因在今年4月打了9000元进来。现在已经快7月了,剩下的到现在还没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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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合同虽然没有盖章仅是项目负责人签字,但有送货清单,并已经开具发票并报税,完全可以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及对方应支付你方的货款金额.因此,根据你说述情况,你可以要回你的货款.
比较好的办法:请律师先行与对方交涉,如问题没有解决,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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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