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日期: 2008年06月15日 解答日期: 2008年06月17日
咨询问题
我想咨询律师,他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触及法律,我该怎么讨个说法?
事发时间: 2008年05月30日
事发地点: 朝阳市
事发经过: 我和杜春钢是网友,他是辽宁朝阳建平人,在5月30日----6月3日期间以种种借口向我借钱3060元,我还给他交了90元的话费,至今话费单子还在我手里。我出于朋友人道,在他困难时帮了他,当时他说三日下午就能还钱给我,还给了我一张邮政卡,说他把钱打这卡上,又给我一个名为常勇的建行卡号,说他把钱打到他给我的那张卡上,然后让我取出款后,帮他给他这个名叫常勇的朋友打款,说当时也借了这个朋友的钱,可至今钱也没打到这卡上,在怎么联系他,电话也不接
以下是孙艳侠律师的解答
您好:我几天没有上网了.抱歉,没有及时回复你. 你的情况,你如果有证据当然可以起诉他偿还你借款.他的行为至少要承担民事责任.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他,借钱时有谁知道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