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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突然接到一网友的电话,约我到天客隆见面,11:00他说带我到谈固小区宾馆等他的朋友,我没多想一块去了,然后他开了一个临时房间,我们到屋,他把衣服脱了,上洗手间洗手,这时有人敲门,紧接着来了3个人,说是派出所的,让他把衣服穿好,就带我们去了派出所,之后,我再没见到网友。派出所登记了我的个人资料后说我是在卖淫,让我交罚款<5000人民币>不交就给我老公打电话,让我老公去一趟。 把我身上的现金500元,扣了,说是赃款。<那是我自己的钱,我们也没干什么> 见我实在那不出钱了,就给了我俩个手机号,让我再3天内,凑到钱,给他们打电话。

涉外纠纷
2008-06-18 09:33: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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