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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 您好!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一、事情经过 我是一家大型商业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公司内部制度繁杂,财务人员又不增加,我们的工作时间往往是16小时制,周末及法定假日也好久没有休息了,更不用说每个月的1日,不是通宵就是到2点左右,虽然我的工作岗位是在公司竞聘大会上民主投票选举出来的,但是最终的工作内容却是比竞聘岗位还要多两倍的工作量,同时竞聘结果中,同样的岗位不需要那么多工作压力的和我们的工资待遇一样,别人的八小时工作制的薪酬和我们的16小时以及法定节假日都搭上的薪酬是一样的。 二、问题所在: 由于大量的工作量,导致我工作压力过大,休息不好,工作质量连续下降,我也曾多次向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主任反映这个情况,并提出方案大家来解决,但他们给我的回答是“别人也是那么多活”、“在这里干活就是那样,你又不是不知道”等等让我寒心的话语,最后一次是领导批评我工作量差,我把原因向他反映时,他给我的回答竟然是“这个工作问题不要和我来说”,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写了辞职报告,那是4月15号,我在辞职报告上特别写明了由于工作压力大,身体不适,希望在5月1号前安排人员予以交接,当时公司领导已经同意我辞职,并在辞职报告单上签字确认(至4月28日签字到总经理为止,都确认完毕)。但是到5月2日还没有人来和我交接,(4月30日我们上班通宵,5月1日照常上班免费劳动),那我就回家休息了,到四号五号两天我把所有资料整理好并写好把移交清单让他们移交时,他们还是没有人和我移交,还说时间晚了,让我把东西放着好了,到5月30日别人发工资了我还没有拿到时,我向公司人事部门咨询说我的已经发了,但是去我们部门的时候时说是部门主任私人单方面把我的工资给扣留下来了,原因是我在职期间的工作质量差,好多工作没有干好。他们没有办法来对我的工作进行移交,但是原先我的几个岗位的工作已经分给好几个人在做了,只是一直不肯在我的移交单上确认,人事部门因为这个也没有给我开劳动解除合同,把我的社保等一并扣留不归还于我。 在这个期间,我曾交涉过两次。一次是5月30日,当时的结果是主管副总说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就我工资差所导致的问题进行处罚,从扣留工资中开始执行,让我6月6号过去领多余的工资;第二次是6月6日,我按照约定过去了,但是他拿给我的是一张清单列示着众多工作质量差所带来的问题,就只问我那么多问题怎么来解决,那么多问题又怎么能给我工资,但是当时沟通还没有开始,他就被上级领导过来叫走了,那这天还是没有给我解决我的工资问题和劳动关系问题,因为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直接导致了我的就业问题,到现在,虽应聘过多家公司,但都是因为我没有和原先公司没有解除劳动而不愿意接受,在5月30日前已经有2家待遇很不错的公司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到今天6月17日,也一直没有给我答复,一直用这种拖拉的方式来对待我的工资和劳动关系。 就以上情况,我想请律师给予帮助,帮我能早日要回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纠纷
2008-06-17 23:34: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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