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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机械技术员,主要负责60制管车间的机械维护工作。在2008年5月6日上午接到领导通知去检查所管60车间卸管链条油站泵的使用情况,以便做好更换备件。 到工作现场时维修工扬某已用两根废钢丝绳打好结将油站盖吊于空中,本人不知是用打结的钢丝绳吊起来的。所以没有去检查打结处。由于必需要靠近油站盖才能检查里面泵的使用情况,当本人靠近时,打结的钢丝绳打结处松脱。油站盖打下来大约有50公斤重,自己左脸受伤,工司送到医院缝了23针。现在留有5CM的伤痕。

合同纠纷
2008-06-17 22:51: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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