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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我和一初中同学A一起在校外出租了一间三室一厅的房间,想到还有一房间就决定转租,大约一个月后A在学校附近大工认识了一女生B想和我们两男生合租这一套房子,我想这个女生都无所谓就同意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我发现她是在社会中混得非常油,在我和A之间一直周旋,一个多月后他们开始同居,住一间屋,他们确定关系后我就也就尽量减少和他们接触,我和B关系开始变得恶劣,后来变到见面就当没看见,在14号下午大约6点我从外面回到出租屋内,当时只有B在,我因昨天一些矛盾就拔掉了他们房间的网线,因为这学期的网费都是我交的,过了几分钟B走到客厅中直接用剪刀减断了上网的电话线,我非常气愤,就冲到了B的房间和她理论,到后来我们就吵了起来,她越吵越激动手上的剪刀就向我刺了过来,我马上用两只手抓住了她有剪刀的左手想马上把剪刀抢下来,免得刺到自己,她争不开就一口死死的咬住了我左手的肘关节下来一点的部位,我吃痛就松开了右手想把她的嘴拿开,中间还踢了她腹部一脚,衣服上有我的脚印,一时左手没抓牢,她的剪刀就直接刺到我脸上鼻子右边一点的位置,刺进去一厘米多深,血一下就大量的流了出来,她被吓到了就马上叫我去医院,我也感觉到血流得非常多,在客厅和我的房间找东西止血,客厅和我的房间的地上都是我的血,她找了一张湿面巾给我暂时止血,还说和我一起去医院,我非常生气就说回来再解决这事,她好像突然想到什么,马上说要先换件衣服再去,我这里等不了就一个人跑到了医院,大约用了10分钟,然后挂了号,当时还有一个急诊病人我就先在医院等,中间我打了同学的电话叫他过来是6点35分,后来又叫了我舅舅和我的班主任过来,然后脸上被缝了两针,商量先到出租房先找到B,再解决这事,房子里已经没人了,我走得急没带钥匙没能进得去,就先去舅舅家住,第二天接到了A的电话,说B昨天受伤进了医院,手上脚上分别被缝了两针和五针,还要告我强奸未遂,但还没有报案,我们马上赶到医院,B说昨天我们发生争斗后我企图强奸她,她的手和脚还都受了伤,最后用剪刀刺了我的脸我才没办法只好去医院,我走后她打电话叫她的同学送她到了医院,并打电话叫在外地的A赶了回来,我敢保证昨天一定没有刺到她,因为时间很短,剪刀一直都在她手里,我们后来去了现场,她的房间已经被他们自己收拾干净了,只有客厅和我的房间的血还没有收拾

其它综合
2008-06-17 15:05: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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