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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和本来的岳母在十五年前离婚,生有一个女儿,由他带养,在女儿9岁的时候又认识了一个离婚的女人并同居了,两个人在一个厂上班,生活只能是马马虎虎的过,结婚证是去年2月领的,他本来就患有糖尿病,因病情加重所以2007年开始没去工作,由于生活来源由那个女的一个人担起,他觉得过意不去就帮她交了养老保险(5万多),今年开始每月有600左右养老金(已经拿了3个月),但是在今年的5月我岳父又检查出来肺癌晚期,由于钱都拿出来帮她交了,所以没钱了看病,他就一个人去问人家借2万多看病,做了手术花了一万多,报销报了点,还有一万七拿回家准备做第2次手术,没想到在6月9号那个女的拿了那看病钱跑了,至今没有回来。

证券投资
2008-06-16 19:23: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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