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是去年九月份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去年我的养老保险是我自己按个体缴纳了一年的保险。今年开始由劳动局给我们交纳保险了,可是今年我局把我们十几个人的名字漏报到了社会保障局,所以社会保障局就要求我自己要全额缴纳一到五月份的保险,我们局长同社会保障局交涉过此事,要求补交由财政拨付的百分之20剩下的百分之8有我们自己交,社会保障局坚决不同意。

经济相关
2008-06-14 18:55: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