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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开始在延吉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售楼元。原来公司规定基本工资600元提成按每套销售业绩的千分之5的提成(当月可拿千分之1,房屋交付使用后的一个月内可拿剩余千分之4)可是公司说没钱只给了总业绩千分之4的30%。剩余仍未拿到~公司总说没钱,我们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有自拟的

证券投资
2008-06-14 14:27: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