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面包车发生事故,左肩骨折发生费用共计10707元,发票和司机一起交到保险公司,回执单在我手中,后来司机单独到保险公司以回执单遗失拿到保费。我与他多次交涉后第一次给我4000元,打了收条与对方。第二次[6月13日]给我4000元,对方写了一张收条,内容:收到交通事故医疗费共计8000元,到此结清。并威协我要么签字拿钱,要么我自已到他老家去找他。[司机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让他朋友拿钱给我],我出于无纳,(其间他有来抢给我的钱,我不肯,后来还是被抢了一百)也怕外地人报复签了字,但名字中故意写错了一字。

行政纠纷
2008-06-13 19:51: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