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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三月,我与贾涛签订了我家私宅的施工合同,贾涛将人工转包给陈刚。工程开工到现在,为使贾涛加快工程进度,再加上贾涛是熟人介绍,所以我应付贾涛14.万元,实际已付19.7万。6月9日,陈刚以贾涛没有付够人工款为由,停止施工。后贾涛又以实际发生费用大于已付金额为由要求我再付3万元,被我拒绝,6月11日,贾涛说回西安拿钱,从此联系不上。

刑事行政
2008-06-13 19:33: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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