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5.27日晚上七点半,天色已黑,并且天上下着大雨,我从学校外面骑着自行车回寝室,从学校大门进去有一个拐弯,我在拐弯时速度比较慢,由于没有带伞,过了这个弯,我就加快了骑车的速度,就在这时,我就迎面撞上了一个本校的女学生,由于速度较快,那个女生狠狠的摔在地上,并且头部着地,当场就晕倒过去。我于是赶紧送她去医院,从学校到医院大概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到达医院后,马上对她进行了CT检查,结果是脑部出血,病情很严重,医院马上对这个女学生进行了手术,经过抢救,暂时脱离了危险,可是这个女生头部受到了严重的撞击,主要是我撞她之后,她的头部着地而引起的撞击。 我深知这次事故我是有很大责任的,可是经过我对事故现场的考察,总结了如下几点: 1.我撞她是在学校马路的中间撞的,当时她可能是横穿马路。当然,我说明这一点不是说这位女生的不是,而是说明我不是故意伤人,而且不是违反交通规则骑车。 2.当时天色已经黑了,学校的路灯都亮了,但是我发生事故的地方,那里的路灯却是熄灭的,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路灯都是熄灭的,学校的路灯是每隔一个亮一个,并且当时我是背对着亮着的路灯,向黑暗的地方骑车,所以视线比较模糊,再加上下大雨,所以就和她撞个正着。 现在,那个女生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里,病情也一天天好转起来,可是不能排除以后会留下后遗症. 我的家庭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肯定不能负担起这个女生的住院的医药费,所以我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证券投资
2008-06-16 22:31: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