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子因车祸死亡,留有年幼的孙子和儿媳仍然居住在老人名下的房产内,请问谭律师,孙子和儿媳是否有权居住?
2.再请问:法院判理老人得近4万的儿子死亡赡养费赔偿,这是否可以视为儿子已经赡养了父母,所以儿媳和孙子能有权利得到老人的房产?或者儿媳和孙子有权利居住?
3.另外儿子车祸死亡各类赔偿金大约35万,能赔付能力的会有20万,老人夫妇约有近7万,孙子和儿媳约有14万(按遗产平分原则计算)。请问:是否因为儿媳得到了赔偿而可以要求其腾退房屋,其无处居住的理由不成立了呢?
谢谢谭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