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同居十几年,没领结婚证,现在分手了,财产有我的吗?借给他的钱能要回来吗?借条有的可没写利息,能要利息吗?家里的东西有的是我买的,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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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财产无法律保障,如果没有借款期限借的钱可以收回,利息可以判付,是按银行利息计算,自己所买的东西拿回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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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情况按现在婚姻法的规定是非法同居。你们的财产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个人,那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借给他的钱只要有借据,并没有过诉讼时效,就可以向对方主张。利息不能主张,因为你们的借条中没有提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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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归个人
共有财产可以分
欠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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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共有关系分割财产.他借你的钱,如有借条,可以要求偿还,但如不写明要付利息,视为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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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共有关系分割财产.他借你的钱,如有借条,可以要求偿还,但如不写明要付利息,视为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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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共有关系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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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共同财产可以依法分割,借的钱可以要回来,没写利息就不能要利息,你买的东西可以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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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