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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车站去送亲戚,因我要递东西到车上一脚踩在车厢梯子上一只脚在站台上,列车员误以为我要上车,我和她解释说我不上车,我把东西放下。她就辱骂和拽我,我放下东西便和她拉扯起来,因她一直骂我,我女儿便用手里的书打了他的肩膀和头,这时她爱人抓住了我和女儿的胳膊,列车员见机踹了我女儿肚子一脚,我便和她撕拽在一起,儿子从车上送人下来见有男人抓着我女儿的手腕便把那个男人拉扯起来,这时公安和工作人员把我们带到派出所了解了一下情况,我们都回去了。后来,这个列车员上医院于5月28日做了法医鉴定,是左肾挫伤,现在对方要求私了要我们赔偿8万否则就要起诉我们负刑事责任。

继承
2008-06-12 13:34: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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