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像我这样的问题该怎样面对,我们夫妻俩同在一家工艺厂工作,此厂2003年成立,属澳门外商独资企业,专做人造布花出口,注册资金100万港币,此投资者出资100万港币,购置机器设备后已无流动资金,我在工厂任出纳,我老公任生产厂长,负责生产,招聘员工及找材料供应商,订单由投资方供给,从2003年开始,经营无流动资金,我老公找材料供应商赊欠,代垫员工工资,2003-2005年时隔不久还可收回代垫的资金,但随着订单越来越少,人工越来越少,及其他各方面因素,公司年年亏损,到现在公司负债100多万,不包括我们代垫现金150多万,现投资方不理不问,到今天,我们不想再这样承担下去了,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