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您一个购房的法律问题,请在百忙中给予回复,谢谢!
我买了个商品房(房价2298元/m2),是按揭的,售房小姐说给予1%的折扣,但交房子首付时她却给了4%的折扣(2205.72元/m2),我按照4%的折扣(5份合同中有一份已经写上了折扣后的房价)当时我便在合同上签了字,但是合同的另一方却还没有签字盖章,售房小姐说她们领导回来后再填上其他四份并盖章。现在交了预付款已经4天了,售房小姐打过电话来说房价是她算错了,应该是2275.02元/m2,我们交的预付款不够,还要再交一部分。请问律师,我是不是应该按照售楼小姐的要求交上这部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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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此你们的合同还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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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此你们的合同还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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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否则对方可以不签订这份合同.如果你们没有签订合同,你们的买卖关系并未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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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对方没有盖章,合同未成立。
对方盖章后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该按照双方约定好的价款履行合同。
你怎么能在签定合同时连最最重要的合同价款都不填写清楚就签定了并将合同给对方了。个人建议:以后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小心仔细,将所有的条款看清楚在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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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合同还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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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