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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与人发生争执,把其打伤(我们是农村他从我家的田地里架水,不知是谁把管子拿掉了,他就跑到我家里骂娘,我弟弟也向他说过叫其停止,但其没有还变本加厉,于是才出手),经乡政府调解,我方付70%医药费一天25元护理费,他方付30%医药费,现在我们担心的问题是他方如果这样拖着,我们该怎么办。我们需要承担其他的医药费吗(除了治疗的医药费,是不是还要承担如果他有其他的病,如果他本来自身就有的如肝病,妇科病什么的——)我可以要求他拿票据吗(一定要医生的签名是否合理,医院的证明,如果其用的药不符合,本来可以用的,却开出其他价格高的要该怎么办,我们是否还有赔其误工费

经济相关
2008-06-11 0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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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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