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合同抵押金方面的问题。 5月8日,我上街的时候被一个广告公司经理人看中,让我到他们公司面试,试拍镜头后公司的一位经理立马让我签了一年的合同,说要交5000元的押金,合同书上解释这个押金是作为管理费用,合同期满后返还。我当时签完合同后交了一千元,回到家和家人商量后,大家都说很可能是个骗局。之后这家公司陆续打电话给我,一直游说我继续和他们合作下去,也一直让我补齐5000元。我查看了劳动法,用人单位是不允许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的。我想请问的问题是:如果我终止了合同,是否能拿回我交的一千元?(在签完合同的第二天,我和经理说,我不想合作下去,她说,钱不能退。)

证券投资
2008-06-10 21:21: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