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离婚

涉外纠纷
2008-06-12 18:14: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婚姻纠纷我作为一名有较长时间的执业律师来说向来比较谨慎。想建立一个家庭很不容易,维持好一个家庭也不容易。随着我们每个人对于个人幸福感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国家和社会从法律和道德层面的理解和支持。更加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已经考虑好了,我对于你所说的情况有如下的法律解答。
    1,夫妻共同的房产的分割法院很可能因一方抚养婚生子而判令给谁,但应补偿对方的一半房价。夫妻店面可能判给一直主管经营的一方,但也应给对方相应的价款。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是均分,但2001新婚姻法规定适当的照顾女方。
    2,孩子的抚养费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原则是每月实际收入的20-30%)
    若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给我打电话15899222679.或者到我的办公室当面咨询(免费的)地址在乌鲁木齐市新民路322号泰琛大厦B区29E(鑫都大酒楼)方天律师事务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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