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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服饰公司做网管期间,把公司打印机摔坏了,因为老板不好说话,所以就隐瞒没报,后来被原公司辞退之后,老板索要打印机,我就买了个2手的但好用的赔偿给原公司,但现在原公司扣留我工资和保险不给我,说我原来的行为构成了盗窃,想问下各位律师,我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准备找劳动部门仲裁。 而且现在那公司以以上理由,说我管理范围内的主板什么东西不见了也算在我头上,并且是在辞退我之后我不能进厂区和原办公室并且没有任何交接手续(接手和离职都没交接)的情况下提出的,并且扣留了我的组装电脑(有些配件是2手买的,没有发票之类的,有些是新的,可以找到卖的人作证,但是因为和卖家很熟悉,所以当时也没发票)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涉外纠纷
2008-06-10 16:49: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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