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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浙江一大型国有上市企业(合同制正式工),06年随军转业一同调入江阴,分配一国企,调令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介绍信,到单位报到,告知用工机制改革,承诺在调入单位上班,工资、工龄待遇按前单位挂靠,被签另一公司,属劳务派遣,并要求调令后面加上另一单位名称,但一年多来,福利待遇全部按新进人员处理,以往十多年工龄全部不于兑现,调令上两个单位不属同一法人,好象也不存在隶属关系,两单位相差悬殊,在被愚弄情况下签定劳动合同。

民事相关
2008-06-12 21:24: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