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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2日,我一个朋友在网吧上网,莫名其妙的被警察抓了。随后说他是网上在逃犯,但是他拒不承认,随后他又被带到管城分局,由于他本身就有错误,他不得不承认他于2008年2月18日在郑州某个地方入室盗窃电脑配件(CPU.硬盘.内存),管城分局于2008年5月13日晚上12点把他送到郑州市第一看守所,08年5月24日因检察院不认为涉嫌犯罪被释放,就被管城分局带到他们所管辖的一个派出所,派出所又把他送到郑州市管城拘留所治安拘留15天(除去在看守所的11天也就4天)。08年5月26日由派出所送来一张聆询劳教通知书,当时他就签了不要求聆询。08年5月28日被放出来了。他在2008年2月19日因为入室盗窃被抓了 当场治安拘留5天。

其它综合
2008-06-10 08:48: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