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房是某事业单位大院,共有三栋楼房和一个停车场,已经房改有房产证,无物业管理。单位办公楼临街,办公楼底层就是唯一的出入口。前年单位破产后将办公楼拍卖给私人,现在办公楼的买家为了赚钱要封了我们小区唯一的出入口改作为商铺,在隔壁小区开设一个小门(汽车不能出入)给我们出入。我们去交涉时对方说办公楼他已经连地皮都买下,我们无权干涉改动。现求助律师,请问:1、对方是否真的有权将小区出入口随意改为商铺?2、我们是否有权阻止对方施工?3、如若双方争持不下,我们应该向什么部门求助或者投诉?
本人急切期待律师朋友能帮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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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做商铺是要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如果未经批准就是违法的,可以向规划部门和城建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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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恢复你们的通行权.但你们不能阻止对方施工.不过可以协商劝阻,若不听可向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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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规划部门和城建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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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