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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7月30号租房,10月29 日到期,提前告知房东期满后不再租了,在办理退房手续时,房东居然无耻的撕毁合同,然后拒绝退还房屋押金。她看我不是本地人就更加肆意了,我当时交的是三个月房租一个月押金。目前我只有她当时给的收据条,收据条中写着租金、押金等共计款额。我现在该怎样做才能解决此事。押金750元,不能白白被人坑了,我才开始上班,初入社会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请好心人帮帮我!将万分感谢。

房产纠纷
2008-10-23 1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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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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