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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个范姓男孩与2005年9月认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由于各种原因遭到双方家人的极力反对,无奈之下我提出分手,但是他不同意。家人给我重新介绍了一个男孩,我们从前就认识,也见过面,但是我不喜欢那个男孩,也没有再继续来往。后来我与范多次提出分手未果,于是我不再和范联系,但范为此曾雇人绑架我,造成失踪近5个小时,并且打电话恐吓我的家人,报警就弄死我然后把我扒光扔到我家门口,我是独生女,父母都是老实人,无奈之下自己去销案了。期间动辄就挟持住我不让我去上班数次。 2007年5月,范再次将我从乌尔禾挟持到乌鲁木齐,近两天与单位和家人失去联系,而且打了我。由于我在单位是干财务工作,报警会影响工作,所以单位和家人都没有报警,通过我的说服范将我放回。但因为这件事,今年3月我被调离财务岗位。范没有丝毫歉意,反而骂我活该。 2007年6月18日,范来我单位找我,我刚一出门就被他掐住脖子往他开来的车上拖,幸好有同事在,大家劝他别动手的时候他不但不放手还说:“谁敢过来我就掐死她!”当时我已经不省人事,同事无奈之下出手解救了我,他反而报警说我们聚众斗殴,打他了,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安排我们协商解决了,后来我们一直没有联系。 2007年9月,我认识了一个男孩,想利用结婚也许可以摆脱他,但是还没有接触多长时间,被范知道后不断恐吓那个男孩,我不想连累那个男孩,此后也没有再联系。 但是由于范第一次来单位找我时,我们领导把他打发走了,他一直怀恨在心,2007年国庆节期间花钱雇人把我们领导头打破了并且缝了三针,也报警了,但是没有抓住人,后一直没有消息了。另外范还雇人在半夜砸了我家玻璃,把两位老人吓的久久不能平静,也报警了,但是没有抓住人,后一直没有消息了。此期间还一直在打恐吓电话恐吓我的家人,并且发侮辱短信给我们领导,想通过这种方式,利用领导折磨我。 2007年12月,范在奎屯购置了一套住房,邀我说看在好过一场的面子上,陪他去拿钥匙。结果在新房子内,强迫我打下了两张共计13万元的欠条,并且要拍我的裸照,我再三反抗没有拍照,但是打了欠条,欠条大概内容是: 我在与范谈恋爱期间,与2006年10月认识了刘,并且与其发生了关系,背叛了范,伤害了范的自尊,侮辱了范的人格,愿意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整。刘的工作单位是×××,电话是××。时间落的是2007年5月。 我在与范谈恋爱期间,与2007年10月认识了何,并且与其发生了关系,背叛了范,伤害了范的自尊,侮辱了范的人格,愿意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整。何的工作单位是××,电话是××。时间落的记不请了,但是都不是当时挟持我的时间。 2008年5月31日,我在奎屯出差,范一直跟踪我,直到我一个人回宾馆时将我挟至他的新房内,要求我将工作由乌尔禾调回奎屯,要不辞职,跟他好好过日子,要不分手打5万元的欠条。我没有答应,依旧提出分手,他不但不同意还打了我。我无奈回答他考虑考虑,回单位后还到单位找过我,向我们领导提出要求,让我回家解决事情,由于马是半年工作检查了,我干文秘,是检查重点,领导没有同意。他现在住在乌尔禾区上,动辄恐吓我,并且扬言要在领导都来单位检查工作时闹事,把我工作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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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7 13:28: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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