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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福建永安商业部门的职工,因企业在2001年9月份破产,我们现住的房子是百货职工宿舍,我们在这里已经居住了20多年了,2002年以后我们多次要求商业局对我们的住房进行房改,但都因为房子不成套又在规划区内不给我们房改,我们只好找市政府协商,市政府给了一个复函,永政办(2001)函255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百货公司不成套职工宿舍有关问题的复函\\\\\\\"其中写到同意待此处职工宿舍拆迁改造时,对符合房改政策条件的现住房给予等面积安置并参加房改,盖市政府办公室的公章,但现在要拆迁了,拆迁办.商业总公司要求我们先签拆迁协议书再给我们把旧房买下,不的话就视同放弃买房权利,强制拆迁,我们这幢楼原有22户住户,有许多住户的子女都有工作单位,他们只好被迫签了拆迁协议书,剩下的7户住户都是下岗的.底保的.退休的,我们对住房平方数有疑义,柴火间和公摊的面积没有算给我们,我们要求重新叫有资质的公司来丈量,他们也不同意,新房又没有图纸,他要求我们在6月21日搬走,我们现在是什么合同都还没签,那我们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08-06-06 17:10: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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