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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今年7月正式毕业。我于今年1月与当地一家医院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规定违约金为3000元。现在我考取了重庆公务员,给院方提出解除双方之前的协议并不愿承担违约金,但对方不同意,坚持要我支付协议上所规定的违约金。至今,我的档案未调至医院,我也未去报到(而且,离我应去报到时间还有一个月)。请问,我该支付违约金吗?(要调档案了,时间很急)

知识产权
2008-06-09 23:41: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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