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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律师您好 :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08年本科 毕业生,他在5.12左右和一家公司签了就业协议。现在他改变主意想考研究生,不想去工作了。但就业协议里声明违约要缴纳违约金。就业协议书包括公司的那一份现在都在朋友哪,。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朋友还有必要拿违约金么。新劳动法 是不是已经取消违约金这一项。公司有证据告我朋友么?谢谢 ! 以下是您的解答 首先,他的适用期是多少?在适用期可以单方解除,其次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标准,首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者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 我朋友到现在还没毕业,所以也未接受公司的培训。试用期还未开始。如果现在提出辞职算违约么用拿违约金么(协议中生明:签约三年,违约交3000元违约金)。

民事相关
2008-06-07 14:07:2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