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代我姐向您咨询,我姐01年结婚,姐夫04年因为在单位承包上有矛盾自杀了,原单位有34万的补偿款,当时没有经过法律,由当地居委会出面分配了。 我姐有一女儿,有公公婆婆当时都已经60多岁了,公公在我姐没过门的时候就已瘫痪,姐夫有一大哥,但两老人自从大哥成家后,全是我姐夫姐姐一家赡养,大哥家从不过问,因为婆婆和大儿媳闹的不和,大哥家就在姐夫家对面做的房子,早已分家。姐夫家有一幢二层楼房,旁边有三间平房,姐自从生了侄女后,因为做月子在楼上不方便,两老人就从二楼楼下一间房搬进了三间平房内。姐夫过世后,34万补偿款两老人分了约15万(当时她婆婆说不要大儿子养,这里是不是不应该让我姐夫一人出赡养费?),侄女10万,我姐9万,当时协议的时候讲姐姐家的二层楼房及前后空地产权归侄女所有,但三间平房(约60平方米)并没有讲归谁所有,当时只是讲让两老人住着。 之后我姐带着侄女一直住娘家,以前的二层楼一直空着,07年我姐碰到她婆婆说平房以后是侄女的,但她婆婆说平房以后给他大儿子,我姐非常生气,当年就是因为怕伤感情才没打官司,因为在钱的分配上很不公平。 现在我姐想确切的知道这三间平房在两老人过世后,这盲文应该归谁所有,如果老人立遗嘱明确的要给大儿子这个遗嘱生效吗?急盼回复!非常感谢!

涉外纠纷
2008-06-05 09:38: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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