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姐姐与三年前双方协议离婚(离婚理由是男方在外有情人,并且还带到家里了,被我姐姐抓住后,立下字据在不犯,可是就在一个月后在犯,无奈双方协议离婚。产权归女方,现金归男方,孩子跟随男方生活。自从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奶奶生活,假期跟随母亲生活。),协议书上写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男方协助女方办理产权变更。农村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并没有如实告知女方。如果更名必须去男方处办理手续。2007年7月份经过多次协商无效,无奈将其告上法院。胜诉之时男方要求女方给予一万元后协助办理房产更名,我的姐姐在双方律师在场法院人在场的情况下,给了一万元现金。可是事到如今法院多次强制执行未果,就因为男方是人大代表,不好处理。我想问问律师,像现在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如何去做才会尽快解决此事。谢谢

人格尊严
2008-06-05 08:2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