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3月份借了3000元给我同事,可是5月份的时候他就没来上班了,还把我的一部手机也拿走了,他们家说他是离家出走,还留了字条告诉家里人他欠我的钱和手机,他现在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领,是1500元,我现在只知道他妈妈和他小姨的电话号码,他妈妈在都江堰,电话打不通,我给他小姨打了电话,他小姨的意思是他妈妈没有钱不会替他还。他没有正式的身份证,只有一个去年公司给他买社保时临时办的身份证,地址是在彭州市,但是他家在都江堰,如果我起诉他,应在哪儿起诉,还有就是他应该没有什么财产,他家有一套房子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现在也找不到他,请问我要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