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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我作为原告(承租人)和第三人(与房屋所有人恶意串通购买承租房屋)打起优先权官司,在官司过程中,第三人顾多人对我租住的地方(即争议房屋)进行打、砸、抢,屋内家具门窗设施全部砸坏。现在,我对第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法院不予立案。原因是当地公安局不出示相关打砸抢证据。当我去问公安局为什么对这一行为不出示证据时,公安局说这属于经济纠纷,而不属于刑事范围。公安局之所以说是属于经济纠纷,是因为打砸抢行为是由房屋纠纷引起,所以把这一系列行为都归结为经济纠纷范围。

其它综合
2008-06-06 0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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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