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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有二十几年工龄的某公司女职工,因为跟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甲)发生小矛盾,之后主管科室的科长有意识的偏向于甲,并说一些威胁我的话,甚至动手打我,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我,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后把我的工作停掉已经近两年,矛盾的另一方甲和科长什么事都没有,什么责任都没有,我多次找公司领导要求公平合理的解决问题,但都得不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保护我的应有的权利?

民事相关
2010-09-27 08:10:0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你已被停职近二年了,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可能作出不予受理之决定。本案要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提起劳动仲裁是先置程序,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
  • 先到仲裁庭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后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的劳动就业权应该得到保障,建议你尽快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你的仲裁时效有一点问题,所以要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可以在这个问题上想点办法才能受理。另外,要看公司以什么理由停止你的工作,还有看劳动关系解除没有,以何种方式停止你的工作的,这一切都是影响你这个问题的一些条件或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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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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